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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主題
【產業趨勢】台灣第一部有機專法施行 目標1萬5千公頃
活動日期
2019 / 05 / 29 ~ 2019 / 12 / 31
活動說明
  台灣第一部有機農業專法「有機農業促進法」,去年5月30日總統令公布,明天起正式施行,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,有機友善耕作面積明年目標1萬5千公頃,農委會從生產到銷售持續協助,期待達成有機島的夢想。

  農委會今天舉行施行前夕舉辦記者會,介紹有機農業促進法主要內容,陳吉仲說明有機法規的重點,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後,每4年會跟全國國人報告是否達到要求,現在台灣有機面積已達8957公頃,另友善耕作面積為3237公頃,合計1萬2194公頃,占國內總耕地面積已超過1.5%,在亞洲數一數二,明年目標增加到1萬5千公頃。

  而在生產端的協助,陳吉仲說,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每公頃3萬元到8萬元的對地補償外,並補助驗證費用、溫網室、農機具設備及有機質肥料,有機驗證的費用也補助9成,以鼓勵並協助農友轉型有機並持續經營。

  陳吉仲也表示,農民承租公有土地或台糖等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,將可享有按原租金金額60%計收的租金優惠,及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租期保障,農委會也會輔導地方政府及鼓勵民間共同參與設置「有機農業促進區」。

  陳吉仲說,農民可能會擔心生產後的銷路問題,該法確立以公共資源投入帶動有機消費,現在推動的學校營養午餐鼓勵使用國產溯源食材,並獎勵增加有機食材使用,目前180萬個學童,每個禮拜吃的有機食材高達163噸,19萬國軍的團膳也將跟進採購有機食材,接下來還要推動公務員直接在平台上訂購有機農產品,讓需求帶動供給。

  至於進出口有機農產品的相關規範也在法規中明訂,陳吉仲指出,法規實施後到明年5月30日,如果其它國家要賣有機農產品到台灣,沒有簽訂有機同等性協議就進不來,法規通過後對有機農業發展更具體的保障,希望更確保國外有機農產品進口符合相關規範。

  農糧署副署長莊老達表示,同等性的意思是指互相承認彼此國家的有機農產品驗證規範,台灣目前單方承認22個國家有同等性,但是專法實施後1年內,這些國家要跟台灣完成同等性簽署,不然公告的效力就會失效,澳洲、紐西蘭、日本和印度的有機規定已經比對完成,今年七月左右就可望簽訂。

  陳吉仲最後點出,有機背後最重要的是友善環境的概念,讓台灣水土資源符合相關要求,農業可以永續,希望未來推動的時候,讓消費者認知到有機農產品背後代表環境永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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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【自由時報】2019-05-29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8059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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